关于重庆钢结构工业有限公司、重庆钢铁集团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债务的公示(第一批)

来源:欧宝软件    发布时间:2025-08-13 20:53:10

  2025年3月31日作出(2025)渝05破申150号民事裁决书,裁决受理韦旋芳对重庆钢铁集团建造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重钢建造公司”)的破产清算请求,并于2025年4月27日作出(2025)渝05破127号决定书,指定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联合担任重庆钢铁集团建造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31日作出(2025)渝05破申1149号民事裁决书,裁决受理重庆钢结构工业有限公司(下称“重庆钢结构公司”)的破产清算请求,并于2025年4月27日作出(2025)渝05破123号决定书,指定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联合担任重庆钢结构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总称管理人)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5日作出(2025)渝05破127号民事裁决书,裁决对重庆钢结构工业有限公司、重庆钢铁集团建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总称“债务人”或“两公司”)进行本质兼并清算。

  管理人接纳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国家计算局令〔1990〕1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则》《全国法院破产审判作业会议纪要》《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子为保护商场经济秩序供给司法保证若干问题的定见》(法发〔2009〕36号)、其他相关司法解说及方针文件之规则,结合两公司薪酬和费用发放、社保及公积金交纳流水记载等依据资料对员工债务依法展开了查询,并向社保部分、人社部分、住宅公积金中心查询核实了详细数额。因债务人员工很多,员工债务构成杂乱,管理人将逐渐查询并依法分批次制造员工债务公示表,并经过现场公告张贴、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子信息网公告等方法分批进行公示,并提交债务人会议核对、债务人核对。

  经管理人开始查询、计算,以为建立的员工债务475户476笔,债务金额合计163,897,428.77元。其间,欠付员工工资合计51,139,387.07元;免除劳作合同发生的经济补偿金21,440,574.25元;欠缴公积金43,158,874.00元;应当付出至员工个人账户的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5,099,010.47元;应当付出给伤残员工的伤残补贴24,861,070.79元,应当付出给内退员工安顿费用18,198,512.19元。

  管理人依法完结上述查询核实作业后,制造了《员工债务公示表(第一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则,予以公示。债务人、债务人、员工自公示之日起对本公示债务表有贰言的,能够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应当阐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说或调整后,贰言人依然不服的,贰言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的复核定见书后15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债务承认之诉。

  关于经公示及债务人会议核对后无贰言的员工债务,管理人将依法提请法院裁决承认。员工债务的详细金额终究以人民法院裁决确以为准。

  附件:《重庆钢结构工业有限公司、重庆钢铁集团建造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债务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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