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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了解的人防车位知识都在这里
人防工程是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在战时或重大灾难时用于备战和居民躲避而修建的防护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自1997年实施以来便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也就是人防工程。为了将人防工程的作用最大化,通常会把人防工程设计成地下停车位,而这些停车位,便是“人防车位”。
小区车位分为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两种,产权车位位于开发商自建的普通地下车库内,开发商拥有车位产权,能自己或委托物业公司租、售产权车位。
但是人防车位不一样,就像上面说的那样,因人防车位的特殊性质和用途,开发商无权出售人防车位,只能租赁给小区业主,而且若发生灾害、意外等需要用该人防工程时,一切使用者都要让位于人防工程的本质属性。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允许超出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既然人防工程最初是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且人防车位正常情况下不会被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其建筑成本由开发商承担,那么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可以保留人防车位的管理及收益权,后续的管理费用自然由开发商或相应的物业企业来收取。
小区人防车位收取的汽车停放费、租金应当单独列账,并优先保障保修期满后该人防工程防护结构和专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日常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有剩余费用,百分之七十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能够适用于补贴物业费。
2022年11月,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改革调整市区住房前期物业收费的通知》(宿发改收费发〔2022〕291号),明确住房物业管理区域人防车位,继续按每车位每月不超过150元执行,租金之外不得向业主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根据规定,在满足防护功能、消防安全、用电要求的前提下,人防工程内能安装充电桩。但是,这个充电桩也不是随便装的。
2022年3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2〕2号),明确在平时用作停车位的人防工程中安装充(换)电设施的,需符合人防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要求,不得损害影响战时防护功能。
主要是三个方面:一不能穿墙打孔,二不得拆除防护设施,三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
穿墙打孔会影响人防工程的密闭性能,拆除防护设施、改变结构会影响人防工程的防护效能。
人防工程是战时用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程,将人防车位出售,会导致后续人防工程的维护责任、维护资金等难以落实,不利于保障人防工程战时效能。所有小区居民都应树立车位虽小,事关国防的意识,共同用好维护好身边的人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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